漢中市原副市長鄭永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中共陜西省委批準,陜西省紀委監委對漢中市原副市長鄭永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永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干部職務晉升、職工錄用、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報銷;違反工作紀律,不認真履行職責,對益豐國際項目違建別墅問題虛假整改、違規決策,造成不良影響,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
鄭永濤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權力觀扭曲,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黨性原則缺失,組織觀念淡漠,違規插手、干預干部人事工作;責任心缺失,政績觀錯位,實用主義、功利主義作祟,對上應付了事、虛假整改,對下任性用權、濫權妄為。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鄭永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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