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安隊伍轉崗到紀檢監察機關十余年,湯琦如今已經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紀檢老兵”了。時光在變,湯琦“做群眾貼心人”的初心卻從未改變。他先后查辦違紀違法黨員干部60多人,走上鎮紀委書記崗位后,又開展了多項紀檢監察創新工作,如辦理全市第一起非黨員村干部職務違法案件、全市首創村級財務轉賬支付模式,等等。2017年,湯琦被評為浙江省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個人。
群眾滿意就是最大的肯定
在紀檢監察崗位上,湯琦有8年的時間從事信訪舉報工作,接待上訪群眾達3000余人次。
“當上訪群眾不了解紀檢監察機關的受理范圍而對我橫加指責的時候,我感到很委屈,但是當信訪核查到位,被舉報問題水落石出的時候,我會信心百倍,當調查結果反饋給舉報人,被群眾點贊時,我又會喜從中來……”正是這種對工作的執著精神,促使湯琦在一次次辦信中,享受著“群眾滿意就是最大的肯定”的快樂。
一年夏天,天氣非常炎熱,蕭山區北干街道塘灣村的老王滿頭大汗、急匆匆地找到湯琦反映問題。老王所在的社區要拆遷,但拆遷辦通知老王,20年前他已經在企業享受過房改房,所以此次拆遷不予補償。“我家從來沒有享受過房改房,肯定是工作人員瀆職,把事情搞錯了,紀委一定要幫我查清事實啊!”老王當時情緒非常激動,因為街道已多次找到他,要求其盡快簽訂拆遷協議,否則房子將被依法強行拆除。老王是個老實人,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湯琦身上。“爭取3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調查,給你一個滿意的答復!”湯琦對老王說。
調閱交易檔案、走訪相關單位和居民、調查當事人、牽頭召開協調會……湯琦和同事們馬不停蹄地調查,終于查清了真相,老王的房改房確實是被人冒領,冒用人員在很早之前已經被處理,從而證實了老王從來沒有享受過房改房政策,可以享受拆遷補償。
“房管部門已經給我開好了證明,我現在就等著拿補償款了……真的非常感謝你們。”當雙手被老王緊緊握著的時候,湯琦覺得自己的工作非常有意義。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這才是一名紀檢監察干部的本色。
一條小線索查獲一起大窩案
信訪舉報是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線索的重要來源,長期的辦信辦案經歷,讓湯琦煉就了“火眼金睛”,也促使他深入思考案件背后的問題根源。
一次,湯琦收到一封信訪舉報,反映當地某招商引資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有造假行為。該項目是由政府和民營企業合作出資的,如果按照慣例,他可以直接將信訪舉報件轉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辦理即可。可湯琦卻從該案的細節中發現了問題:既然中標單位此前的業績大多是假的,那為何競標材料上卻都蓋有相關政府部門的公章,這里面是否存在問題?
湯琦協調公安機關對中標單位進行調查,起獲了數十枚假公章,涉及蕭山區各個職能部門。刻這么多公章不可能僅僅只是為了一次招投標,這很可能是一起較大的窩串案。通過數月的艱辛查證,湯琦和同事們突破一起蕭山區有史以來最大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投標串標窩案,涉案金額4億多元,30多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事后,區紀委專門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要求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招投標領域的監管。
案件突破了,但湯琦的心情卻依舊不輕松。“這些金額巨大的政府投資工程,看似層層把關、重重審核,但連最基礎的招投標階段的造假行為都沒有防住,這說明相關制度中還存在很大的漏洞。”帶著思考,湯琦找到了該案中標單位的負責人,向他“請教”現有招投標制度情況。經過一番交流,湯琦明確了癥結所在:首先是現有的招投標制度中偏向人為主觀打分的設置過多,導致專家被“公關”的漏洞也隨之增多;其次是招投標管理部門和住建部門缺乏信息對接,招投標活動雖然對中標單位及人員有嚴格的資質要求,但是住建部門不了解情況,施工現場的人員與參與招投標的人員不一致也無法發現。
湯琦以此案為基礎,專門就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工作缺少監督的問題撰寫了專報,提出了多項改進意見,以此推動蕭山區填補對工程建設資金的監管空白。
對于湯琦來說,很多問題的突破始于一些不起眼的細節,為什么這些“蛛絲馬跡”偏偏在他面前“露了餡”?這源于他對工作的認真與執著,正是這份認真與執著,讓他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了然于胸,對農村土地、農民建房、拆遷等工作的相關政策和法規如數家珍。
“遇到問題,我們經常找他咨詢,他看問題準,給我們的建議也很中肯。”在同事眼里,湯琦就是“政策通”“一口清”“活字典”。
運用科技手段建設清廉村社
2018年初,湯琦被提拔擔任蕭山區義橋鎮紀委書記。
到任短短幾天,湯琦就把義橋鎮歷年來的紀檢監察信訪舉報件和案卷資料全部翻了個遍,把全鎮易發多發的問題列出了清單。
“信訪反映最多的是村級務工費、損失賠償費等開支中的‘貓膩’。”湯琦在問題清單上,畫出了第一個重點——村級財務支出亂象。
恰恰在這時,義橋鎮紀委、監察辦公室接到了某村有關村級財務問題的舉報。有群眾舉報,2017年底,義橋鎮湘東村實施建新河清淤工程,因施工影響,該村農戶來某的住房出現了墻體裂縫,為此,鎮政府和村委會答應賠償其經濟損失。2018年2月,來某到村里簽字領取賠償款30000元。領完賠償款當天,來某剛進家門就被告知,賠償款發錯了,多發的10000元錢要歸還村里。但來某不服,“我簽字時看得清清楚楚,領取清單上寫著30000元,怎么就發錯了?”在接下去的4個月時間里,她多次就賠償款問題找村干部理論。最終,村干部因不堪其擾,又把10000元給了來某。
通過分析研判,湯琦認為,村干部侵占或挪用賠償款的嫌疑比較大。經查,義橋鎮政府在湘東村建新河清淤工程實施過程中,造成河道沿線農戶來某等民房受損。鎮政府按照湘東村要求,共下撥農戶民房損失賠償款70000元。事后,湘東村違反規定,擅自將應支付給來某賠償款中的10000元,用于其它開支。最終,非黨員的湘東村村委會主任被立案調查,并受到政務處分。這也是監察法實施后,杭州市首例由鎮街監察辦辦理的非黨員村級監察對象職務違法案件。
“問題的關鍵在于現金支付,能不能把現金支付改為銀行轉賬支付,這樣就可以減少村干部套取集體資金的機會,也讓村民把村級財務支出賬看得明明白白?”在義橋鎮紀委的信訪分析會上,湯琦的一番話啟發了大家。于是,鎮紀委聯合鎮經管站工作人員,一起摸排務工費、補償款、小額票據等五大類現金支付項目,以河西村為試點,率先試行銀行轉賬支付。
“使用銀行卡支付后,大大減輕了報賬員的負擔,也減少了差錯,很大程度上預防了群眾身邊的‘微腐敗’。”義橋鎮河西村村監會主任洪妙祥說。
2019年6月,有群眾向湯琦反映村干部阿忠以分管的建房事項為“卡口”,向村民索取好處費。湯琦帶領鎮紀委的同志經過周密調查,很快查清了阿忠多次索賄的事實,并依紀依法進行了查處。
信訪問題雖然了結了,但湯琦認為,村里的權力運行不夠公開透明,如果僅僅查處個案,不能從根本上遏制此類問題的發生。“如果運用科技手段,使村民建房等事項能夠適時公開,讓全體村民都來評一評,效果會如何?”在湯琦的倡議下,義橋鎮探索啟動了“微信治村”。鎮紀委要求轄區24個村(社)均建立專屬微信號,各村(社)的村級財務開支情況、村民代表大會決議內容、低保戶評審、宅基地審批等10項內容必須在微信朋友圈進行公示。以農民建房問題為例,每戶村民建房必須在村屬微信號上曬兩次,資格審查曬一次,實地放樣再曬一次,讓原本屬于灰色地帶的農民建房管理流程,走到了“陽光”之下,接受廣泛監督。
“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取,希望通過我們的探索能夠提供更多的基層經驗。”湯琦說。